2017-02-07 20:05 浏览:170
近段时间以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房价持续上涨。特别是九月至十月初,个别二线城市楼市价格上涨幅度超常。如苏州、杭州,短时间涨幅达20%以上,已经影响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10月14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九种不正当经营行为进行打击: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二)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三)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四)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五)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六)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七)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八)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九)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重拳出击 从严处罚
为全面落实国家住建部通知要求,我市即将启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专项督查。除中央界定的九类违法行为外,还将根据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实际情况,重点对以下四类问题进行督查,分别为: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
开发企业非法集资、融资造成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烂尾的;
开发企业交房后,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的;
开发企业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不能及时维修,影响住户正常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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